川渝联合印发《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实施方案》:部署工业园区水污染防治行动,2030年先行区基本建成
四川省人民政府、重庆市人民政府印发《川渝地区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实施方案》(川府发〔2026〕22号),在“提质增效打好碧水保卫战”部分明确实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城市生活污水管网补短板、工业园区水污染防治、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等行动。
四川省人民政府、重庆市人民政府日前印发《川渝地区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实施方案》(川府发〔2026〕22号),要求四川省各市(州)、重庆市各区县人民政府及两地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文件成文日期为2026年10月13日,于2026年10月22日公开发布。
方案提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助力提升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发展能级,高水平建设川渝地区美丽中国先行区,全面筑牢长江、黄河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制定本实施方案。总体要求坚持创新联动、重点突破,优势互补、联防共治,着力在构建区域生态保护大格局、打造长江流域清洁能源供给地、共建高品质生活宜居地上先行突破。
在主要目标方面,方案明确:
- 到2027年,长江(川渝段)、黄河(四川段)干流水质稳定保持在Ⅱ类,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和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生态系统更加稳定;累计建成10条以上跨界美丽河湖、幸福河湖;
- 到2030年,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川渝地区美丽中国先行区基本建成。
在“提质增效打好碧水保卫战”部分,方案作出系统部署:统筹开展长江、嘉陵江(川渝段)水生态环境保护,协同推进涪江、琼江等跨界水体治理,深化岷(沱)江流域总磷污染攻坚,开展水生态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构建上下游贯通一体的水环境治理体系。
具体行动包括实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城市生活污水管网补短板、工业园区水污染防治、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等行动,基本消除城乡黑臭水体并健全长效防范体系,加强群众身边水体保护治理。同时加强流域控制性水工程联合调度,确保重点河湖基本生态流量达标率达到90%以上。
此外,方案还在“共同防范重点领域环境安全风险”部分提出,强化危险废物、重金属、尾矿库等重点领域环境隐患排查与风险防控,完善“一河(园、路)一策一图”环境应急防范体系,共同应对跨省(市)突发生态环境事件。
对工业水处理行业而言,川渝两地明确将工业园区水污染防治列为碧水保卫战的四大行动之一,意味着长江上游重点工业集聚区的废水收集处理、园区集中治污设施提标改造与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将持续释放工程与装备需求。
